最新消息!5月17日,塞浦路斯移民局针对PR永居移民法案再次修订,对于5月2日生效的法案细则进一步澄清。
关于5月17日修订内容解释
全文翻译如下:
关于向第三国国民在塞浦路斯投资的申请人快速发放移民许可的标准的第四次修订,该修订于2023年5月2日生效,澄清如下:
- 第 1.2 段:用于支付投资的海外资金也可以来自申请人或其妻子是其唯一股东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前提是该股东将包含在申请中。这同样适用于支付给卖方在塞浦路斯金融机构账户中的投资金额。
- 第 2.2 段:申请人的年收入可以通过他申报税收居住国的纳税申报表或独立特许会计师的官方证明来证明。
- 第 10 段:对于合规和投资维持机制,取消了每年提供申请人维持其及其家人设定收入的证据的要求。
申请人及其成年家庭成员必须提供三年一次的来自其原籍国和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不是每年一次。要求申请人每年提供维持其投资的证明,以及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持有健康保险证明,如果他们不再是GESY的受益人,则继续适用。
特别提醒: 以上翻译仅具有参考意义,具体原文以官方希腊语条例为准。
塞浦路斯永居新政主要变化
对于5月2日生效新政的具体实操,仍然需要与移民局沟通后才能确认,但就近期已确定的问题,与大家分享如下:
- 对于已获得永居身份的客户,双方父母不能按照旧政团聚;
- 新政申请永居时可以购买一年的医疗保险120欧每人(最便宜最基本的保险项目),永居获得后成功注册GESY医疗系统无需购买医保;
- 递交移民申请时须一次性付足30万欧元+增值税;
- 中国税务局开出的税单,上面只有纳税的金额,没有体现应税收入,移民局是否会接受这样的税单,移民官还在讨论,后续会通知是否可以接受;
- 没有按两年登陆塞浦路斯的客户,永居过期了,现在重新申请必须按照新政执行,如果双方父母没有根据未能按要求每两年登陆一次塞浦路斯将不能再恢复永居身份;
- 5万欧的年收入是税前收入,任何没有交税的收入都不会被认可;
- 主申请人名下必须满足5万欧的税前年收入,其他副申请人的移民生活担保金可以由副申请人的税前年收入做补充。
塞浦路斯永居项目
- 非欧盟公民;
-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 无犯罪记录;
- 可带配偶,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
- 主申请人提供5万欧元的年收入证明:
(1)增加配偶,年收入要求增加1.5万欧元;
(2)增加子女,每增加一人年收入要求增加1万欧元; - 满足以下任一投资要求,即可申请塞浦路斯永居:
(1)在塞浦路斯购买价值30万欧元以上的自住房产;
(2)投资30万欧元于非住宅类房产,如办公室、商店、酒店,可为新房或二次销售的物业;
(3)购买价值30万欧元的塞浦路斯公司股份,该公司需为实体经营并雇佣至少5名员工;
(4)投资30万欧元于塞浦路斯投资机构的集体投资基金(AIF,AIFLNP,RAIF类型)。
塞浦路斯永居项目优势
- 最快2个月即可一步到位获永居身份;
- 满足居住要求后,可直接申请入籍获得公民身份和护照;
- 无移民监,没有居住要求,仅需每两年登陆塞浦路斯一次,不影响在国内的工作与生活;
- 申请条件简单,无背景、学历、工作经验、语言等要求;
- 享受塞浦路斯高质量的免费公立医疗和教育,更容易获得欧洲其他国家的学生签证;
- 完善的税务制度,公司税12.5%,欧洲较低,无遗产税。
文章名称:《最新!塞浦路斯发布永居政策修订案,这些内容做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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